浪蕩父害慘全家「母被逼到過世」!長女霸氣「奪走親權」:你不養我來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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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審酌後認為,小美與弟弟共同生活,是弟弟僅存的緊密家人,確實符合第二順序監護人的資格,雖然目前第一監護人外祖父尚在世,但也已高齡79歲,監護上可能力有未逮。此外,小美目前健康、工作穩定,有充分資格可以照顧弟弟,再加上雙方共同生活多年、相互信任,因此判准小美請求,由她擔任監護人,結束父親親權的行使權利。
多年來不聞不問,也早已喪失當父親的資格,希望小美堅強與弟弟相互扶持,相信一定能變得更幸福的!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