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晚太疲倦!男子上班「趴桌睡1小時」遭老闆開除 他不滿提告「公司竟慘賠159萬」

大陸江蘇泰興一名張姓男子,本來是公司中的部門經理,但他先前在上班期間,因為「趴在辦公桌上睡了1小時」,竟遭高層開除,讓他相當傻眼,遂將公司告上法院。而日前,法官審理的判決結果也出爐了,竟要求公司賠償35萬多的人民幣(約新台幣159萬元),判決的依據與解釋也隨之曝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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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陸媒《江蘇新聞》報導,張男透露,在事發前一晚因為開車到半夜,導致隔天上班沒有精神,在自己的桌上趴睡約1個小時,此後便起來繼續工作。然而,後續卻接到人資的訊息,詢問是否睡覺,以及睡覺時間,他則坦承不諱。事後,他則收到人資傳來的面談表,內容寫上,「張先生在上班時,犯困導致睡崗行為,違反公司規章」,並要張男簽名,此後便將他開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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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指出,張男在該公司任職已經20年,在職期間多次升職、加薪,工作能力獲得一致讚賞與好評。單論該事件,確實可以看出張男違反公司規範,但依據他的職位內容,以及此次睡覺的時間爭議來看,如果僅是休息1小時,並不會對公司造成過大的損失,判斷恐有責罰失當的疑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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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綜觀張男在此事件的違紀動機、次數、結果、影響與損失等面向分析,可知其行為為「偶發」,且情節輕微,不應被公司方判斷為「嚴重」過失,且若只有一次違反規定,就直接要求對方離開,不僅不合理,更已經違反大陸勞動相關法令規範。最終,斟酌後判公司須賠償張男人民幣35萬餘元。

只是睡了一下就丟工作,雖然是違規,但這公司也太嚴厲了⋯⋯。
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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