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年薪120萬!因每月「給父母1萬2生活費」老公提離婚 1年後「前婆婆出事」他又求復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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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始,高林很感激,誇我是賢妻良母,誇自己娶到我是他今生最大的運氣。

可漸漸地,當我和我父母的付出變成了常態, 高林也就理所當然接受了這一切。

我懷孕生子,婆婆沒露面,只打來幾個不痛不癢的問候電話,沒出錢出力。孩子需要人照看時,婆婆也各種推辭,說身體不好,要幫小兒子帶孩子。

等我父母接手了這一切,高林又雞蛋裡挑骨頭,整日不是這個不行,就是那個不好。父母憋屈卻又無從說起,只好委曲求全。

在孩子6歲之後,父母再也無法忍受高林的挑三揀四,毅然決然回了自己家,連帶著孩子也一併帶回去幫我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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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成誰家岳父母幫忙養孩子,女婿肯定是感恩戴恩,甚至各種孝順和尊重。

但高林卻是反著來的,不但沒有孝敬和尊重,就連我主動給父母1萬2生活費,他也反對,直言我父母都有退休金,無需我們浪費錢去孝敬。

可父母有退休金自給自足,是父母自己的本事和能力,但作為子女,尤其父母還幫著養孩子的時候,難道不應該主動承擔開銷嗎?

為了我每月給父母生活費的事情,高林跟我冷戰了大半個月。在冷戰無果之後 ,他乾脆提出讓我上交提款卡給他,由他來保管。

我覺得很可笑,我年薪120萬,高林年薪才40萬,年薪遠遠比我低,他有什麼資格掌控家裡財政大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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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為離婚了,自己和父母孩子一家人好好過日子,無需再理會前婆家的索取。但高林的一個求復婚電話打來,我又徹底無語了。

在我們離婚不到一年的時間裡,前婆婆進了兩次院,只是一次比一次嚴重,一次比一次花費高。

在前婆婆第三次住院,並且需要80萬治療費,走投無路的高林再次想起了我這個年薪120萬,對他父母有求必應的前妻。

「曉雲,離婚是我的一時衝動,現在我後悔了,也知道錯了,看在孩子的面子上,你再給我一次機會吧,咱倆復婚吧。」


高林跪在我面前懇求,一把眼淚一把鼻涕,完全沒有了當初的帥氣自信。而我內心沒有心疼可憐,只有嫌棄和可笑。

父母勸我三思而後行,為了孩子再忍忍。前婆婆也給我打來電話,替她大兒子說好話。唯獨我,看著孩子,卻狠下了決心,我不想再走回頭路。

如果不是我有足夠的經濟能力,如果不是前婆婆生病急需大冤種,這個自大自負又雙標的男人,會吃回頭草,低聲下氣懇求我復婚嗎?
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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